在元宇宙高歌猛进的今天,法律的步伐只能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但是无论原宇宙沿着何种方向发展,为个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核心思想不会变,法律是最后的底线。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更需要我们所有合规人不断向前探索......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关注,百度于2021年12月27日首次在"希壤"举行了create大会。会议中李彦宏以极为炫酷的方式出场,通过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无缝切换的沉浸式交互方式,介绍了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多项前沿领域的技术与应用。李彦宏还称,中国将迎来AI黄金十年,进入人机共生的时代。
我们可以在"希壤"看到百度提出的理念:"以技术为基础,以开放为理念,同客户、开发者、用户一起,打造一个身份认同、经济繁荣、跨越虚拟与现实、永久存续的多人互动虚拟世界"。从"希壤"理念我们可以了解到,所谓元宇宙,是具有身份与经济的一个虚拟世界,是能够将现实人类文明社会映射到虚拟世界的超大型数字社区,包含社交、加密货币等多个领域,游戏被认为是元宇宙的最佳载体。值得注意的是,元宇宙也给现实社会生活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带来更深的法律、合规与伦理问题。
数据保护与隐私
业内认为,元宇宙带来的最棘手问题就是用户的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元宇宙时代,用户的消费体验将迎来新一波交互体验的升级,在AR、VR等技术带动下,沉浸式消费将成为常态,出行、购物、娱乐将会发生巨大改变。同时,元宇宙不仅会搜集海量的个人信息,例如邮箱、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也会搜集更多的生物信息,例如虹膜、语音信息、生理活动等。随着在数字世界活动得更加深入,用户将暴露更多数据,而数据内容收集和用户数量的增加,也给企业带来巨大挑战,尤其是在数据监管日趋严重的今天。
企业要想布局元宇宙,首要处理的问题便是"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尤其是,运营主体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以及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在元宇宙中,运营主体搜集的个人信息,例如收集号码、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等,依然要受到个保法的规制,遵循"同意"原则,即运营主体只能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对这些信息做出处理与公开。另外,通过元宇宙产生虚拟货币消费记录、自建房屋、生活习惯等衍生信息,仍属于个人信息,个体对其拥有绝对权利,不因授权于运营主体而丧失其控制权。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未经用户允许,运营主体也不得随意进行处理该部分个人信息。
“首席风控合规官”也观察到,很多企业在元宇宙布局中,纷纷投资国外企业,例如腾讯投资的ROBLOX、字节跳动收购VR公司PICO,等等。针对这些情况,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数据跨境合规体系,以保证出境数据的安全。针对数据安全保护可以采用分级分类的管理方式,将元宇宙中含有的信息拆分成不同的结构,通过不同的权重进行分级管理,这里可以参考“首席风控合规官CRCO”此前发布的一篇文章《数据安全法下,企业应加快推进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里面详细介绍了建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的制度建议。
通过元宇宙布局一个虚拟世界,用户可以在这个世界中体验与现实截然不同的人生。从这个角度上讲,元宇宙相当于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中,用户创造的虚拟人物可以自由生活。而运营主体所要做的便是维护这个平台的稳定,即网络安全,其中保证用户个人信息、游戏信息得到尽可能完善的保护是极其重要的。
此外,企业还可以成立专门机构,针对个人信息、数据安全、数据出境等进行监督,尽最大可能保护个人信息与数据。数据保护必然少不了人的存在,“首席风控合规官”认为,相关企业应当明确“元宇宙安全负责人”,成立元宇宙安全管理机构,该负责人主要负责三项内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并及时向网信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反映元宇宙安全情况。
虚拟与现实的冲突
假设一个场景,我们的世界是由一种等级更高的文明所创造的,在这个世界中,逐步诞生了植物、动物以及智慧生物,随着对自然的进一步适应,文明不断发展,有了军队、国家等社会体系。国家内部产生制度、法律等规则,并通过力量角逐不断改变形成新的政治经济体系。这个场景是否会觉得耳熟,其实就是大家小时候听过的创世纪神话。如果将上述场景用技术的手段去实现,那么这就是所谓的元宇宙。
由此可见,元宇宙首先归根结底是数据经济,无论是虚拟身份、虚拟场景、还是虚拟空间,本质都是数据的投射,都是以特定的数据为基础构建的数据化空间。元宇宙勾勒出的虚拟世界需要现实世界的人的参与,这也意味着法律同时需要适用虚拟与现实两个方面。元宇宙的产生,对当下法律的适用性带来不小的冲击。目前,已知的法律是单一性的,要么规定现实生活,要么规定虚拟世界,而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衔接就会成为立法的空白。不同空间内承担的角色有所不同,个人的心理状态、行为也会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因此,法律的适用性也存在相应的问题,虚拟世界直接套用现实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规则依然会产生较大问题。
其次,不言而喻,元宇宙给现实世界带来巨大伦理问题。从本质上讲,元宇宙的设计开发背后是一系列代码,大家都在热衷探讨元宇宙会给日常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这些讨论都掩盖了元宇宙带来的伦理问题。就技术开发本身而言,现有的法律已经提供了众多指引,正如我们日常所说,技术本身是中立的,重点在于使用技术的人。而且元宇宙中,刑事合规变得尤为重要。若元宇宙的行为与现实中的行为相互交叉,或者有重叠部分,该行为将如何进行规制?例如,前段时间一名女性玩家声称自己在Meta公司开发的元宇宙平台Horizon worlds应用内遭到性骚扰,如果单从游戏看,其实只是虚拟世界人物的行为,但有观点认为,在元宇宙中虚拟角色承载着现实人物真实的行为和意志,现实人物是可以真切感受到的;若虚拟世界的行为不加以规制,影响的不仅仅是虚拟世界的人物,同样也会作用与现实世界。
最后,可能出现不同意识和观念之间的冲撞与对立。元宇宙既然是由人创造的,那么,也必然会存在意识、文化与观念,元宇宙中个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想法随意创造虚拟角色,该角色会有种族、宗教、信仰之间差别行为,行为举止也会存在形态差异,若运营主体可以依据自身利益制定行为规范,个人在潜移默化中也会受该行为规范影响,势必会对现实生活将会造成巨大冲击。
虚拟财产规制问题
元宇宙需要像现实一样有自己独立的经济系统,形成一个可持续值得信赖的货币体系,同时还需要与现实经济体系形成关联。当数字资产被引入元宇宙,玩家在元宇宙中的虚拟物品、制作成果等便可以转化为数字资产。个人和企业可以进行投资、出售等,并且可以通过工作创造价值。NFT(非同质化代币)是元宇宙的经济基础,本质上是一种数字资产,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NFT并不是提供交易的货币,换句话说,NFT并不是虚拟货币,其承载着的是附着于其上的数字资产的价值。例如元宇宙中卖出的土地和游戏道具,还有2021年3月初以高达6930万美金的价格拍卖的一组NFT作品。
目前我国法律虽然并未针对NFT作出定义和管辖,但是针对NFT的监管可以沿用国家对虚拟财产的管理。《民法典》第127条也做出明文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都属于民事财产权利的保护客体范围。虚拟财产由于隐秘性、便利性、复杂性、使用广泛性、交易快捷性等特点,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基于此,在虚拟财产的交易中,企业应主动建立反洗钱合规制度。
此外,元宇宙也会带来相关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网络游戏虚拟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虚拟财产交易如产生现实层面的交易和收入,从根本上来说仍具有可税性,虽然目前虚拟财产税款的征收执行起来具有很大难度,但这必然是国家监管的下一步趋势。对此,运营主体要规范虚拟世界的交易行为,针对大额交易做好监控,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确保每一笔交易记录都可以查询。
结语
在元宇宙高歌猛进的今天,法律的步伐只能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但是无论原宇宙沿着何种方向发展,为个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核心思想不会变,法律是最后的底线。
元宇宙与现实生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有的法律语境也可以解决一些难题。在数据主权时代,企业要加强数据保护,推进数据保护制度的建设。针对用户行为也需要进行规制,虚拟人物本质上是一个个经过认证的"帐号",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人才是最根本的存在,现实个体是主导,以人为根本的出发点,才是合规治理的基础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