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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协同监管 为“元宇宙”国际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考虑到元宇宙与物理世界发生的各种联动关系,高钰认为,仍需要中心化组织的法治规则,各国的参与和国家间的合作,方能为元宇宙运转的稳定与安全提供支撑。

考虑到元宇宙与物理世界发生的各种联动关系,高钰认为,仍需要中心化组织的法治规则,各国的参与和国家间的合作,方能为元宇宙运转的稳定与安全提供支撑。由于元宇宙经济属于初具雏形阶段,其法治保障体系也应保持弹性发展空间,以最大的包容度接纳新技术驱动下的新市场,甚至将来不排除跳脱出物理世界的传统法治理念,重新建立能够应对元宇宙经济体系的新法治规则。

高钰发现,目前,整体上国际社会对元宇宙出台科技监管法规不多,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去中心化并不意味着没有监管,一定的监管与元宇宙自治空间并不对立。政府的适度介入能够防止元宇宙开发者的不当逐利行为以及元宇宙中损害经济秩序和安全秩序的行为。随着元宇宙内部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各国用户在元宇宙内的经济活动、社会行为将愈加复杂和普遍,各国就相关领域的管辖问题均需建立起协调、统一的规则”。因此,高钰建议深入研究“元宇宙”的法律属性、参与“元宇宙”活动各主体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的法治探索,重点关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为“元宇宙”国际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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