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概念的大火刺激了虚拟人产业的大幅增长。直播作为如今互联网中一个十分热门的行业,也成为了虚拟人应用中一个重要的场景。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大量虚拟数字人的出现,直播产业中虚拟人的身影也在不断增加。
近年来直播行业虽然带动了经济的进一步增长,但相应的,各种乱象也层出不穷。针对这些乱象,监管和治理也在不断完善。今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发布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网络主播的执业资质、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让网络直播的监管由平台扩展到了主播,形成“双重监管”模式,使网络直播走向合规化。
《规范》的出台,不仅仅只是针对真人的网络直播,还包括了虚拟数字人的直播,它在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及内容,参照本行为规范”。虚拟人尽管是由代码生成的虚拟形象,但这并非意味着着它们不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在虚拟人的背后通常都会存在一个运营团队,无论是直播的内容还是虚拟人在网络中的行为都是受到这个团队掌控的。监管不会去处罚和整治这个虚拟的形象,但运营它的主体是相关的责任承担者。这个主体可以包括企业、团队、个人等。
监管的完善对于虚拟人在直播行业的发展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虚拟人将“主播”和运营者分离开来,它的虚拟性为很容易让具有恶意的主体潜伏在背后,干着欺诈、资金盘等行为。《规范》中就特别规定了网络主播需要获得相应的执业资质,这其中也包括了虚拟人数字主播的运营资质、网络经营许可等多种资质审核。这种规定无疑是让虚拟人背后的主体展现在大众面前,能够更好地接受监督和审查。
另一方面,除了《规范》这一新制定的监管政策外,虚拟人直播还会因为它所直播的内容间接受到该领域相关法律的监管,比如《电子尚无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也在对虚拟人直播产生一定的约束力。
随着各种监管制度的建立,虚拟人直播也将会变得更加规范,让整个行业都呈现健康的发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