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首尔14日报道,谷歌和元宇宙平台公司涉嫌在韩国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并将此用于在线投放个性化广告,分别被罚692亿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99.9韩元——本网注)和308亿韩元。
报道称,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14日开会做出了上述决定。委员会还勒令两家公司若要收集和利用旗下用户利用其他公司平台的行为信息,必须提前通知用户,让用户容易、明确地了解情况并自由行使决定权。
报道指出,这是韩国就在线广告平台收集和利用用户信息的行为首次做出的处罚决定,罚款金额为违反相关规定的案件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