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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毅:全球视野下的元宇宙创新生态与科技治理

从元宇宙的科技创新角度来说,首先要理解元宇宙的概念,作为互联网从Web1.0到Web3.0发展的结果,元宇宙实质上是互联网和一系列新兴技术组合进化的产物。按照凯文·凯利的说法,工业时代造物都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化的。

全球视野下的元宇宙创新生态与科技治理

从元宇宙的科技创新角度来说,首先要理解元宇宙的概念,作为互联网从Web1.0到Web3.0发展的结果,元宇宙实质上是互联网和一系列新兴技术组合进化的产物。按照凯文·凯利的说法,工业时代造物都是自上而下的、等级化的。它有目的、有预设、有中心化,讲求的是因果关系,而互联网等技术的进化更加契合生命进化的特点,更加契合生物进化的特点。如果说有了互联网,我们才逐渐成为“多细胞体”,互联网连接世间万物,使得人类正成为一种新的有机体,即“全球有机体”,那么元宇宙就是互联网进化的新物种,会带给人类社会完全不同层次的未来。正如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所说:“元宇宙是一个让使用者置身其中的沉浸式互联网—在网络中不仅仅依靠屏幕,而是将有更多的设备联动,实现虚拟世界的沉浸式体验。”

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在空间上仍是二维呈现,移动互联网在PC互联网的基础上,扩展了时间与空间的广度,即移动设备的可移动性使人们随时随地获取信息,但此时的空间呈现仍是以二维为主,而元宇宙在空间上则是三维呈现,且更强调感官体验的全面跟进,用户的感官体验得以高度仿真,当下互联网的平面功能将被三维立体化在元宇宙中呈现。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元宇宙区别于传统互联网的两个基本特点:第一,元宇宙包括现实世界:未来所有现实世界的元素都会在虚拟世界产生镜像,并与现实世界互动产生意义和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元宇宙是包括现实世界的;第二,元宇宙通过由实向虚和由虚向实两条发展路径实现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融合互动。由实向虚,即现实场景叠加沉浸式数字体验,由虚向实,即虚拟世界向现实延伸。

那么,如何理解元宇宙的技术特征呢?简而言之,元宇宙是一个由多种技术构成的生态体系,它包括感知交互设备、网络传输、芯片算力等基础硬件,以及在此基础上,由人工智能、区块链、云服务等核心技术共同构建的数字世界。元宇宙在消费者端(to C)、企业端(to B)、政府端(to G)都可以被广泛使用,对娱乐、购物、远程办公、金融、制造业、城市治理、研发等领域带来深刻影响。同时,元宇宙带动经济和商业模式的变革,也必将催生新的产业,形成新业态和新物种。

元宇宙带来的不同创新生态与治理前景,可以简单总结为六点:

1.元宇宙带来了沉浸式的体验,参与感和沉浸感是目前元宇宙最明显的特征之一,也是近期元宇宙发展的主要突破口。XR(AR\VR\MR)扩展现实技术与脑机接口技术的不断发展,帮助元宇宙实现无处不在的沉浸感,替代手机成为无处不在的入口。因此,也带来了完全不同的创新前景。

2.元宇宙带来了更深层次的虚实互动,通过数字孪生等技术模拟和复制物理世界,将数字世界的边界延伸,并反作用于物理世界,借助技术升级,元宇宙将重构生产方式,将从自然人作为生产主体,逐渐转换为人类+机器人+AI结合的形式,极大加强生产力,从而定义了新的创新场景。

3.元宇宙带来了新的“数字身份”,元宇宙会促进全域身份认证的诞生,需要为个人、资产和组织提供跨平台移植且值得信任的数字身份,运用虚拟分身(结合人+AI)进行社交、消费、娱乐和生产。元宇宙中的虚拟身份未来会成为新的消费主体,逐步成为虚拟世界的生命概念,这是以往的创新场景都没有的新生态。

4.元宇宙推动互联网升级到新的维度,2D世界信息承载与用户体验有限,3D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升级,换言之元宇宙就是更高维度的互联网。

5.元宇宙创造了新经济生态的可能性,数字资产成为不可或缺的基础,引领新经济模式的创新发展。

6.元宇宙创造了新的组织和治理模式,去中心化的组织离不开国家主权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协同多方主体治理的体制,以及创建符合元宇宙特征的法律,代码即法律演变为法律即代码。

最后,总结下元宇宙发展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技术发展问题。包括带宽可能永远不够,Al、XR、区块链等层面争夺算力和带宽;5G/6G的进展可能不及预期。

第二,科技监管问题。政府以什么角色参与到元宇宙,虚拟经济和金融证券活动如何监管,如何审计、如何纳税等问题。

第三,资源和算力问题。一个元宇宙世界的算力消耗量未来可能达到某些国家的消耗水平。

第四,科技伦理问题。元宇宙的去中心化的新型联结方式给我们带来了更广泛的连接性和更高程度的自主性。如果说,元宇宙在技术上是一个可以预期的事实,那么,元宇宙在道德上还是一种可以期待的共同善,只不过这种共同善不能自发地得以实现,需要人类社会依据其去中心化连接的性质,通过道德以及法律规范来予以维持、促进和发展。哲学家列维纳斯认为,道德生活有三个不同的模式:一是以集体为重的道德生活模式;二是以个人为重的权利生活模式;三是以他者为重的道德生活模式。其中,第三种模式最基本,也最能反映人的本质。我们需要站在最后一种模式下理解元宇宙道德与伦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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