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元宇宙是一个热门的词汇,很多人都将其视为与游戏、直播、社交等领域并列的“第四次互联网革命”。元宇宙到底是什么?它与现在的 VR/AR又有什么区别?最近我们去看了 Netflix制作的元宇宙电影《The Metrics》(2021年3月12日)。在这部电影中,出现了一个名叫“Chuck”的虚拟角色“Chuck”。Chuck是位身材苗条的女孩,她将扮演一个名为“Chuck Chuck”的女孩,她身上没有穿任何衣服,只有一双脚踩在地板上,并且戴着一个头套。这是目前最受关注甚至可能最令人窒息的元宇宙。
一、元宇宙到底是什么
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我对元宇宙有过简单的定义,就是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融合在一起,为用户提供一个可以在现实世界中沉浸体验的空间,让用户在其中建立联系,并与其他用户建立起交互关系。这与上文提到的现实生活具有很大不同:现实中可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难以实现的场景,元宇宙中就是在现实场景中实现的体验。例如,用户通过游戏世界实现与现实世界融合,并通过社交软件实现虚拟社交,再借助影视、音乐等娱乐产品进行交互,这就是元宇宙生活;如果通过虚拟社交软件实现上述功能,则可以构建起人与人之间相互连接,并可以与世界进行交互。当然,也有一些元宇宙与 VR/AR功能类似,比如通过虚拟的智能手机来进行游戏操作和社交,但这显然不是元宇宙可以达到的效果。与目前元宇宙发展速度较快的手机相比, VR/AR游戏所产生的沉浸感不足,这也与当时科技发展水平有关。随着科技发展程度的提高,人们对沉浸感的要求越来越高,游戏厂商也在不断地努力提高 VR/AR设备的沉浸感,但还是无法满足人们对沉浸式体验的需求。
1、元宇宙:一个为用户提供沉浸式游戏体验的空间
元宇宙具有的重要意义,也决定了它的时代:虚拟现实(VR)已经为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沉浸感体验,其发展速度也是空前快于智能手机; VR/AR技术在今年以来经历了两次重大突破,第一次对人眼感知领域提出了新应用新场景;第二次对消费领域带来了新的应用场景与新应用新内容。从上述分析来看, VR/AR技术让科技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虚拟现实技术让人们进入了一个全新领域;而 VR/AR技术已经进入了一个成熟阶段。那么什么样的虚拟现实系统可以被称为元宇宙呢?首先,虚拟现实系统必须有游戏属性。VR/AR系统所产生的沉浸感仅仅属于虚拟现实。游戏玩家在游戏过程中可以通过虚拟环境体验游戏带来的快感感,从而对游戏产生持续热情和动力;如果虚拟环境中缺少游戏属性,则无法满足玩家对游戏体验度和沉浸感方面的需求。第二个原因是用户需要与游戏角色建立起紧密关系。例如虚拟世界中拥有众多角色进行战斗冒险的游戏角色将可能会让玩家产生浓厚积极性和情感体验;如果用户与其他玩家进行游戏时发生矛盾情绪影响玩家形象甚至引起游戏玩家恐慌甚至攻击玩家或者被别人攻击、恐吓、威胁或者侮辱等情况出现的话,这将导致玩家情绪紧张或者焦虑行为发生。
2、元宇宙与移动设备将进一步促进元宇宙业务落地和发展
随着移动设备对元宇宙的发展越来越重要,我认为未来还将进一步促进移动设备与元宇宙的结合,并进而推动元宇宙的发展。首先,移动设备是元宇宙发展最重要的载体。目前,在元宇宙中,用户与移动设备交互,这是一种“多人”交互方式。通过用户所使用的虚拟软件或者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实现与现实世界之间建立联系,用户需要在这些终端设备上输入内容或操作,因此使用这些终端设备进行操作、游戏或者其他形式的活动就是元宇宙中的“多人”交互方式。虽然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发展速度很快、用户基数巨大,但目前还没有产生“多人”交互模式。所以未来在元宇宙中移动产品要具备一定的“多人”交互特点是非常有必要的。其次,移动设备是“多人式”互动方式的载体。当用户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游戏或其它活动时,这些虚拟软件或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会呈现出一个类似于实体电脑、手机屏幕般大、高分辨率、广视角等特点。在此基础上开发出相应的社交软件/应用程序和其他虚拟产品后,这些用户在其现实空间中就可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多人协作”方式。
二、 VR/AR/MR与元宇宙
元宇宙是一个可以无限延展的场景,它是虚拟和现实的混合体。元宇宙的载体,它在“虚实结合”上更像是一个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混合物。在《The Metrics》中,我们看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元宇宙产品: VR眼镜、 AR/MR眼镜、增强现实套件等工具包和虚拟角色;元宇宙主题乐园 Makero Espace的虚拟角色“Thomas Saber”; Mrs. Honey公司使用 VR头显产品发布了第一款“Halo”的智能手机,也是这一系列产品的代表—— Halo是一个能够让用户沉浸在电影场景中的虚拟游戏设备。这些工具包中包括 Oculus Rift显示器、三星 Gear VR一体机(简称 VR头显)和索尼 HTC Vive手机等。这些产品都是当下最新产品,价格亲民且体验较好,但并不具有直接开发和生产元宇宙产品的能力。因此,为了使我们更容易理解元宇宙概念,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元宇宙。
1、元宇宙的形成
早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不完善,许多行业都无法从中获得足够的利润。但互联网并不能阻止人们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利益,互联网商业模式开始出现盈利趋势。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在互联网上,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自由地建立自己的个人空间——这一点在手机应用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今天,我们已经无法像从前那样随时随地地进入一个虚拟世界中进行工作、学习或者娱乐等交流了。但是互联网商业模式仍然能够为用户提供多种服务:如在线广告业务就提供广告变现形式;在线会议和直播提供视频会议服务;在线旅游服务提供商线上预订服务(可以为旅行社和旅游公司提供旅游预定);在线支付提供商为个人用户提供交易处理服务等等。元宇宙是一个能够在虚拟和现实中自由切换、相互融合并共同成长的网络体系。
2、元宇宙的场景
什么是“元宇宙”?从定义上来说,“元宇宙”是一个可以无限延展的场景,即一个全新的虚拟和现实世界,它可以让用户在世界任何地方,不受时间和空间因素限制。在这个基础上,用户在进入“元宇宙”后,可以获得不同维度的体验,从而让体验更加丰富和沉浸、高效和灵活。这种体验可能会打破时空限制、跨越不同文化背景、具有情感共鸣、拥有多种沟通方式和社交平台等。其中,元宇宙可被视为一个真实世界与虚拟世界之间情感碰撞及情感共鸣产生的产物。所以“元无限”这一说法也充分体现了人类的情感是无限延展的;我们可以在这里建立自己独一无二的情感关系和沟通方式;我们也可以构建出一个更加真实的世界来体验和交际。这不仅带来了新消费和新社交场景,也带来了新经济结构和新商业模式。比如 VR/AR、增强现实、人工智能与云计算等在元宇宙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元宇宙的发展趋势
元宇宙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即“虚实结合”。因此,如果我们认为当前的元宇宙就是虚实融合的元宇宙,那么我们将忽略元宇宙本身的特点。事实上,正如前文所述,元宇宙具有多个组成部分相互联系并相互影响,且虚拟和现实之间存在双向联系:任何一方都可以用两种形式表达内容:一方面,用户可以将自己的角色映射到其他角色(例如与某人共事)之上;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与另外一个人进行交流(例如自己参加一个线下会议)。这意味着如果我们认为元宇宙将是一种真正虚拟与现实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新型数字化空间,那么这就意味着元宇宙作为一种数字化的虚拟现实空间。从目前来看,元宇宙将继续存在于互联网时代、5 G时代和工业时代3个阶段:从互联网时代到5 G时代再到工业时代,这是传统行业发展变革最快、竞争最激烈、商业模式最为丰富和最具活力的阶段之一。伴随着5 G和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成熟稳定、以及大量创新应用不断涌现为该时期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着元宇宙的发展与不断壮大,元宇宙与其它虚拟互联网行业进行融合和重构成可能需要3-5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才能实现。
三、对未来的想象
人和人之间通过信息交互形成“元宇宙”。虚拟人(虚拟与现实混居的人)创造出的“元宇宙”,有着“现实”与“未来”的双重属性。虚拟人以“虚拟人”的身份存在,可以将自己活成一个虚拟人;同时,他们也是一个能够与虚拟人互动的虚拟对象。这就意味着,当我们去思考这个问题时,我们将能够像在现实世界中一样去思考问题,也可以像在云端中一样思考问题。我们甚至可以设想,如果我们走在元宇宙的长廊上,看到虚拟世界中有许多人类生存的场景,那将会是怎样一种美妙的感受。那么,这种幻想是否就很接近现实呢?答案显然并不这样简单。元宇宙中每一个玩家都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他们既是元宇宙之中的玩家,也是元宇宙之中的“玩家”,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提高自己的技能,完善自身设计,从而达到自身与元宇宙世界的融合,而不只是一种“游戏”。正是因为这两点原因,使得元宇宙与现实世界之间不仅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重合关系,同时也有着强烈的差异性。
1、重合关系
当然,除了两种类型的元宇宙之外,元宇宙与现实世界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重合关系。例如,现实世界中可以通过一款游戏、一种平台来实现与元宇宙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再例如,现实世界中有许多职业是需要通过网络来实现的。又例如,游戏作为一种交互式的娱乐形式可以让人们在其中获得很大的成就感,从而也能够增强人们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由此可见,元宇宙和现实世界两者之间虽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重合关系,但是却并不一定是完全重合。由于人类始终都在探索自身与外部世界之间联系与互动的可能性,因此,元宇宙也必然会对人体存在着一定程度上损害其自身与外部世界之间联系与互动的可能性。我们不妨将元宇宙看作是对人类自身与外部世界之间联系所采取的一种有效干预措施。
2、差异性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元宇宙是在特定环境下诞生和运行的,其“重合关系”使得人与人之间在现实世界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合。这种重合关系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也就更加明显――例如人之间的“身份认同”――以及社交网络之间的“社交规则”――能够实现不同群体之间共享和互动资源。正如我们上文中提到的那样,在“元宇宙”之中其实是存在着许多这样的空间。而这些空间中将有大量与“现实”世界中相同性质和特点的元素存在。这就意味着人与人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同样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重合关系。这一点在虚拟世界中同样可以得到体现:即便是我们将自己活成一个虚拟人(如游戏主播)或者是构建出一个虚拟世界中与其它物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交流的渠道(如虚拟现实场景中)。所以说这个世界具有很多同级别之间存在着明显差异性――比如这是一个真实世界当中无法进行与之互动或者相结合的元素――并且这种差异性还将在元宇宙乃至现实世界中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