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2年2月18日发出《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以下简称:《“元宇宙”风险提示》),并重点针对以“元宇宙”为名目开展的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手法和风险予以提示。本《“元宇宙”风险提示》应被理解为监管部门第一次对有关“元宇宙”的风险发文提示,因此对于目前风头正劲的“元宇宙”之“行业”具有重要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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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风险提示》的主旨
从文件内容看,《“元宇宙”风险提示》的主要目的是对借“元宇宙”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手法和风险予以提示,警示“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对于社会公众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基于《“元宇宙”风险提示》所提示的犯罪行为看,主要集中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即仍然为金融领域的犯罪高发区,可见监管部门已经明确注意到借助“元宇宙”名义可能给社会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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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风险提示》的主要内容
《“元宇宙”风险提示》重点提示涉嫌非法集资、涉嫌诈骗的两种犯罪活动,但不排除其他犯罪活动。具体地,被提示的内容包括:
1、“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
即“编造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例如以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为名目编造项目等,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并借机吸收公众资金,从而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从本条风险提示的反面来看,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会成为是否被列入监管范围的一个重要条件,所以“元宇宙”之“从业者”应严格坚守法律红线。
2、以元宇宙区块链游戏的名义实施诈骗行为
此条提示对应的犯罪手法是以“区块链游戏”名义进行宣传,并“诱骗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即在区块链游戏中进行投资,但实际上游戏运营方在社会公众大量投资后卷款跑路。类似的“跑路”手法并非第一次发生在游戏行业,《“元宇宙”风险提示》所重点提示的是在社会公众均对“元宇宙”充满好奇之际,不法分子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的名义进行宣传并实施诈骗行为。社会公众对于一个游戏是否真正地基于“区块链”技术并没有足够的判断力,对于区块链的理解也并不具有足够透彻,在不法人员的“诱骗”手段下极有可能遭受投资损失。
3、以元宇宙房地产名义进行圈钱
针对此手法并没有直接使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的描述,而是指出“恶意炒作”对应的投机炒作风险。这不排除元宇宙房地产项目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可能性,只是从风险提示对应的文字描述看,监管部门更侧重于提示投机炒作风险给社会公众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4、以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已经明文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使得“虚拟货币”变得极为敏感。本风险提示可以被理解为针对打着“元宇宙”概念所开展的虚拟货币活动的进一步提示,具体有关虚拟货币的规范仍然可以参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通过《“元宇宙”风险提示》可以进一步警示社会公众不要盲目相信“元宇宙”概念下的虚拟货币,以免购买到“不法分子自发的空气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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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元宇宙”风险提示》的体会
《“元宇宙”风险提示》明确提示不法分子采用的手法,以及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各种行为,其领域涉及“元宇宙”概念下的“元宇宙房地产”、“高科技投资项目(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涉及虚拟币、游戏装备)”,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涉及虚假宣传、诱骗、炒作、人为营造抢购现象、操纵价格、设置提现门槛等手段。
从《“元宇宙”风险提示》所指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本质看,仍然集中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这也是社会公众所要重点防范的。
对于从事或拟从事“元宇宙”之“行业”的人员来说,应重点关注《“元宇宙”风险提示》所指出的“元宇宙房地产”、“高科技投资项目”、“元宇宙区块链游戏”等领域中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并建立合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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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风险提示》全文
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将有关手法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编造虚假元宇宙投资项目。有的不法分子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编造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具有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二、打着元宇宙区块链游戏旗号诈骗。有的不法分子捆绑“元宇宙”概念,宣称“边玩游戏边赚钱”“投资周期短、收益高”,诱骗参与者通过兑换虚拟币、购买游戏装备等方式投资。此类游戏具有较强迷惑性,存在卷款跑路等风险。
三、恶意炒作元宇宙房地产圈钱。有的不法分子利用元宇宙热点概念渲染虚拟房地产价格上涨预期,人为营造抢购假象,引诱进场囤积买卖,须警惕此类投机炒作风险。
四、变相从事元宇宙虚拟币非法谋利。有的不法分子号称所发虚拟币为未来“元宇宙通行货币”,诱导公众购买投资。此类“虚拟货币”往往是不法分子自发的空气币,主要通过操纵价格、设置提现门槛等幕后手段非法获利。
上述活动打着“元宇宙”旗号,具有较大诱惑力、较强欺骗性,参与者易遭受财产损失。请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内容综合于网络
转自: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风险提示】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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