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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数字人如何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

2022年9月27日,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了《2022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报告》指出,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9.2万亿元,占 GDP比重为34.9%。

2022年9月27日,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了《2022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报告》指出,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9.2万亿元,占 GDP比重为34.9%。 目前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以 AI、 VR、 AR等技术为代表的虚拟数字人得到了广泛应用,这些具有拟人化特点的虚拟数字人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对社交、娱乐和商务等方面的需求,还可以帮助人们解决部分就业问题、降低生活成本等等。 然而虚拟数字人在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风险,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个人隐私泄露问题。根据《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反恐怖主义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对个人信息享有依法保护权利。

一、虚拟数字人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虚拟数字人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数字经济”为核心,以“AI+ VR+ AR+ XR”为代表的新型产业生态圈。 从产业发展来看,我国虚拟数字人市场发展已初具规模,2022年上半年,我国虚拟数字人相关行业规模达750亿元,同比增长43.6%。 从应用场景来看: 近年来, VR、 AR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虚拟数字人成为了主流应用场景。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建议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但与之相对应的具体规定尚未出台。 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应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基础上,针对个人隐私受侵害的情形,明确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而言,建议在《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对涉及虚拟数字人、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公司以及网络运营者等主体中收集与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规制,同时增加专门针对虚拟数字人、大数据公司等主体的规制条款或责任。

三、当前数据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虚拟数字人作为新兴事物在我国已经有了较长的发展历史,但是由于虚拟数字人在我国具有非常高的关注度,因此如何进行法律规制也成为一项重要的议题。 从总体来看,我国对于虚拟数字人的规制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较少,相关规制主要集中在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 但根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42条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第21条等规定,未来我国将会对虚拟数字人的数据安全提出更高要求,这对于虚拟数字人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一大挑战。 从数据收集角度来看,虚拟数字人存在着很多数据收集方式,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主动上传、非公开提供个人信息等行为;从数据使用角度来看,其涉及不同类型用户的个人信息;从数据处理角度来说,包括将用户在不同业务场景下产生的数据进行分类,例如将身份信息作为一种“必要”信息进行处理以及将敏感属性数据进行单独管理。

四、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主要内容和亮点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主要内容:1、对“大数据杀熟”作出禁止性规定;2、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3、强化网络运营者等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规定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结语

虚拟数字人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产物,其技术的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与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隐私保护问题。 作为虚拟数字人最重要的法律规制主体,国家应当对虚拟数字人的隐私保护予以充分重视。 第一,完善虚拟数字人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 第三,完善平台责任机制以及行业自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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